论老庄的自然道德
On Natural Morality of Lao-Z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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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老庄的自然道德是一种超越他律道德、自律道德的道德类型,是个体在既没有外在压力、又无须内在强制的情形下,在道德行为中自然而然表现出来的道德,是道德发展过程的最高阶段。自然道德的基本特征是无强制、抗干扰、无意识。自然道德在实现方式上强调顺应天性、自然实现。1) 吕耀怀:《从道德自律到道德自然》,《道德与文明》2010年第4期。2) 郭本禹:《从他律道德到自律道德——科尔伯格的道德类型说评介》,《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5期。3) 苏鹏、韩文娟:《先秦道家的理想人格》,《兰台世界》2007年第5期。4) 吕耀怀:《从道德自律到道德自然》,《道德与文明》2010年第4期。5) 童书业:《先秦七子思想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113页。6) 牟宗三:《中国哲学十九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86页。7) 郭本禹:《从他律道德到自律道德——科尔伯格的道德类型说评介》,《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5期。8) 吕耀怀:《从道德自律到道德自然》,《道德与文明》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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