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兼论我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公共财力保障
How to Ensure the Education Budget Accounted for 4% of GDP
-
摘要: 现行财政体制是影响落实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的重要因素。需要以事权与财权相统一为原则,在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中,按照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自分担约20%和80%的要求,调整现行税收分配比例;需要确保地方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不低于地方财政总收入的35%。因此,要强化和完善法律法规对4%的统筹协调机制、4%的预算和预算执行统筹机制以及4%的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和教育督导体制。1) 因数据尚未公布,2010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估计在3.60%左右。2) 见《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2007》第504页,中国统计出版社,2008。3) 《南方日报》,2010年12月30日。4) 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以下同)。5) 数据来源:《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2009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以下同。6) 新华网,2010年10月11日。7) 数据来源:财政部《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8) 国家统计局关于2010年年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初步核实的公告。9)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2年《经济蓝皮书》推测。10)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0》。
-
表 1 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及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比的比较
1998年 2008年 2009年 亿元 占全国的比例(%) 亿元 占全国的比例(%) 亿元 占全国的比例(%) 全国财政总收入 9875.95 61330.35 68518.30 中央财政收入 4892.00 49.53 32680.56 53.29 35915.71 52.42 地方财政收入 4983.95 50.47 28649.79 46.71 32602.59 47.58 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 2032.45 10449.63 12231.09 中央财政性教育经费 260.76 12.83 981.61 9.40 1981.39 16.20 地方财政性教育经费 1771.69 87.17 9468.02 90.60 10249.70 83.80 表 2 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及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比的比较
单位:亿元,% 1998年 2008年 亿元 占全国的比例 占本级财政的比例 亿元 占全国的比例 占本级财政的比例 全国财政总收入 9876.0 61330.4 中央财政收入 4892.0 49.53 32680.7 53.29 地方财政收入 4984.0 50.47 28649.8 46.71 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 2032.5 10449.6 中央财政性教育经费 260.8 12.83 5.33 981.6 9.40 3.00 地方财政性教育经费 1771.7 87.17 35.54 9468.0 90.60 3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