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楚简中“教”族字的使用看楚人的辩证“教学”观
A Study on the Dialectical Teaching-Learning Conception of Chu People from the Using of the Family Word of Teaching in Chu Bamboo Sl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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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尚书·说命》篇“学学半”一语中的两个“学”字,向来被认为前一个读“教”,其“古文”为“斆”;后一个为学习的“学”。从楚简文字资料来看,“斆”、“學”二字都是古文“学”字。在楚简文字中,“教”、“学”二字都可以表示“教”,也都可以表示“学”,这属于楚简“教”族字中特有的“反义共字”现象,反映了楚人教育思想中浓厚的辩证法精神。1) 本文将“教”、“学”这类字称为“反义共字”现象,而不像有些学者那样称之为“反训字”,是因为目前学术界对“反训字(词)”问题还存在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反训字(词)”即“反义相训”,指“一字(或词)两训”,“义相反实相因”;另一种观点认为,“在同时的语言词汇系统中,具有正反两种对立意义的词是不可能存在的”,把“相反为训”说成“训释方法或训释原则”就更不妥当了,至多也只能称之为“反义共字(词)现象”。笔者认为“反义共字”只是古文字学领域的一种特殊现象,它最初可能是文字使用中的同音假借现象,后来因该假借义也被固定于此字,便形成了一字同时有正反二义的现象。而所谓“反训词”则属于词汇学和训诂学中的问题,二者不可混淆。故此处仅采用“反义共字”概念。2) 楚简中的“
”,应是从“臼”、“ ”的省形(与“學”相比较而言,还省去了“冂”形,其原因详见后文)。因为此时的“ ”已不表音,而是以“臼”为声符,故可省“ ”为“子”。3) 本文引楚简文献,仅文中需要讨论的文字照原图版隶定,其他文字以现代简体汉字出之。简文隶定参考了滕壬生主编的《楚系简帛文字编(增订本)》(长江出版集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和李守奎、曲冰、李伟龙编著的《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1-5)文字编》(作家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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