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往与学校公民教育的实践建构
Public Intercourse and Construction of School's Citizenship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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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学校公民教育不能仅仅依赖于公民知识体系的传授和学习,更为重要的是要培育一种公共交往生活和公共氛围,以此来奠定更为坚实的生活实践基础和伦理实践基础。在公共交往生活中,学生的公共理性、公共德性和公共行动能力将得到更有效的锻炼、实践和培育。学校的公共交往生活在形式上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包括参与式交往、社团式交往、论辩式交往和服务式交往等等,它们都将有助于培育学生的公共精神和公民品质,最终实现学校公民教育的目标与使命。1) 王世伟、黄葳:《参与式公民学习》,《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0年第4期。2) [美]汉娜·阿伦特:《人的条件》,竺乾威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9页。3) Jurgen Habermas. The Public Sphere. Chandra Mukerji & Michael Schudson(eds.). Rethinking Popular Culture: Contemporary Perspectives in Cultural Studies.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1, p.398.4) [加]查尔斯·泰勒:《现代性之隐忧》,程炼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第5页。5) 单玉:《“服务学习”(SL)与负责任公民的培养》,《外国教育研究》2004年第11期。6)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苗力田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06页、176页。7) 单玉:《“服务学习”(SL)与负责任公民的培养》,《外国教育研究》2004年第11期。8) 特伦斯·R.卡森:《孤独的公民:民主、课程与归属危机》,见[加]乔治·H.理查森、大卫·W.布莱兹著,《质疑公民教育的准则》,郭洋生、邓海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18页。9) 周国文:《公民伦理观的历史源流》,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第31页。10) [美]杜威:《民主主义与教育》,王承绪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96页。11) 特伦斯·R.卡森:《孤独的公民:民主、课程与归属危机》,见[加]乔治·H.理查森、大卫·W.布莱兹著,《质疑公民教育的准则》,郭洋生、邓海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18页。12) 牛国卫、郭卿:《〈科瑞克报告〉与英国公民教育发展》,《外国中小学教育》2010年第4期。13) [德]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