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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和谐是一种境界。道德教育指向人的生命, 达到与人的生命的和谐是道德教育至高的境界。审照现实, 我们发现道德教育与生命的磨擦依然清晰可闻:或用道德排斥生命, 或用生命排斥道德。两种摩擦方向虽然南辕北辙, 但根源却是相同的:对生命与道德关系的曲解。道德与生命并不矛盾, 因为道德是生命的花朵、是生命的自觉, 能够赋予生命以意义。虽然道德与生命之间“和谐之中有磨擦”, 但道德教育中的摩擦则多源于错误观念。道德教育要走向内在的和谐, 即与生命的和谐, 就必须调整自己的价值取向:由排斥生命走向对生命的呵护与激发。1) ① 参见高德胜著, 《知性德育及其超越——现代德育困境研究》, 教育科学出版社, 2003年。2) ② 我们以往的观念是宗教总有消亡的时候, 但死亡现象学却认为, 只要有生死, 就有宗教。参见万俊人为靳凤林《死, 而后生——死亡现象学视阈中的生存伦理》一书所做的序言《生死有结无了时》, 人民出版社, 2005年。3) ③ 在英文中生命和生活都是“life”, 这绝不是偶然, 而是因为生命与生活是统一的。生命从来都不是静止的, 而是动态的。动态的生命, 或者说生命的展开就是生活。4) ④ 在我的理想中, 道德教育不是教育的一个单独环节, 是与整个教育融为一体的。反过来, 教育从来就是一项道德事业, 从来都是教人向善的, 所以“教育也是道德教育”。5) ⑤ 生命与道德严重冲突的情况, 在张岱年那里一是人格尊严, 一是民族独立。这里将第二情况改为“群体生命”, 因为群体是多层次的, 在个体与民族之间还有许多中间层(比如, 最小的群体是家庭, 同样存在一个母亲为了保护家庭而牺牲自己的情况), 在民族之上还有人类这一最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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