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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往人们对 “格物” 的解释尚未达诂。 从 “右文说” 和 “以经解经” 的的角度审 视, “格物” 的本义是运用中国文化特有的取象比类的方法对事物进行分辨和分类。 这种新的 “格物” 观可以为教育学研究提供一些基本的方法论启示。1) 朱熹:《四书》, 湖南出版社1996年版, 第2页。2) 阮元:《十三经注疏》, 世界书局1935年版, 第1673页。3) 司马光:《司马温公文集》(第十三卷) , 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转引自朱雪芳:《〈大学〉的义理性格》, 见《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05年第2期。4) 程颢、程颐:《河南程氏遗书》, 中华书局1981年版, 第316页。5) 朱熹:《四书》, 湖南出版社1996年版, 第8页。6) 王阳明:《王阳明全集》(上册),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 第39页。7) 颜元:《颜元集》, 中华书局1987 年版, 第491-492 页。8) 王夫之:《船山全书》, 岳麓书社1992年版, 第637页。9) 熊十力:《中国现代学术经典》(熊十力卷), 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第1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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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格物”与“研究”的主要区别
表 2 后天八卦与万物的分类关系
表 3 格物视域下的天人关系中人的定位
表 4 先秦儒家教育思想体系的类比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