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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育如何促进人的幸福是教育学的重要议题。幸福不是快感, 而是人在生活中表现出的整体的精神状态, 是精神获得卓越发展的美善生活的实践。教育只有引导人追求和实践美善生活, 才能促进人的幸福。同时, 教育促进幸福, 一方面要培养受教育者获得有益于实现幸福的生活能力和内在品质, 另外一方面要引导受教育者提升和发展德性, 实现人格精神的优秀。惟有德性的教育, 才能促进人的幸福。1) 怀特在《再论教育目的》一书中正确地指出, 许多人把取得更高的社会地位、过一种富足、快乐、舒适的生活看作是幸福,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谈论教育与幸福关系。参见怀特:《再论教育目的》, 教育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第27页。2) 我们不能在教育中提出一种与教育促进人的品质优秀发展的目的相冲突的幸福观。参见Nel Noddings (2003), Happiness and Educa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168.3) 在教育关于幸福的理论中, 这些关系之间必须是一致的, 否则就会违背教育的价值和意义。4) Nozik, R, the Examined Life: Philosophy Meditation,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1989. pp 104-108.5)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克伦理学》, 廖申白译, 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第9、22页。6) 哲学表示幸福的概念还有well-being, flourishing, eudaimonia, 而且使用最多的概念是eudaimonia和flourishing。7) 幸福或美善生活也不是高不可攀的, 而是每一个人在平凡的生活和平凡的工作中都在追求的。8) 需要是在人类的共同性层次而言的, 也就是人性基础上的共通的需要。参见阿德勒:《六大观念》, 团结出版社1988年版, 第77页。9) 包尔生:《伦理学体系》,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第215页。10) 如果幸福是美善生活的实践, 那美善生活的实践本身包含着对公共幸福的促进。11) 所谓合理性的目的, 是指生活的计划的提出和实现建立在道德约束的基础上; 所谓支配性目的是指人在生活中决定他个人是否幸福的根本性目的。参见罗尔斯:《正义论》,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第535页。12) 金生鈜:《什么是正义而又正派的教育》, 《教育研究与实验》2006年第3期和《正义作为道德教育的条件》, 《教育:思想与对话》第二辑, 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13) 赵汀阳:《人之常情》, 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第145页。14) [美]弗兰克纳:《伦理学》, 三联书店1987版, 第133、141、1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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